甲、乙、丙、丁、戊五人拟成立宏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5万元,丁用一间门脸房作价10万元出资,戊以一辆汽车作价15万元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为董事长,

admin2013-06-09  23

问题 甲、乙、丙、丁、戊五人拟成立宏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乙、丙三人各出资25万元,丁用一间门脸房作价10万元出资,戊以一辆汽车作价15万元出资。公司经营范围为家电销售。根据题设,请回答下列问题。
设公司章程规定,甲为董事长,乙、丙为董事,丙、丁为监事,戊为公司经理,且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的这些规定,是否符合我国法律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丙为公司监事不符合法律规定,戊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法律规定。公司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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