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律例合编新体例的封建法典编纂方式的朝代是( )。

admin2015-06-28  32

问题 首创律例合编新体例的封建法典编纂方式的朝代是(    )。

选项 A、唐朝
B、宋朝
C、明朝
D、清朝

答案C

解析 考查要点是明朝的立法形式——律例合编体例。从立法状况上看,明朝除了《大明律》、《明大诰》和《明会典》之外,还有“律例”这一立法形式。明朝的“例”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判案依据的典型判例,另一种是单行成例。“例”经过汇编并经朝廷认可,即可上升为有效的法律,从而与《大明律》及《明大诰》一样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例”比律更具有灵活性。明初“例”不单独使用,而“以类”附入律的正文。明宪宗成化以后,用“例”之风开始蔓延。明孝宗弘治年间,刑部删定《问刑条例》,“例”成为正式的法律,而后开始出现“律”、“例”并行的局面。明神宗万历年间,使将律、例合编为一书,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称为《大明律集解附例》,从而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法典编纂的先例,并影响了清朝。《大清律集解附例》、《大清律集解》和《大清律例》都是仿照此法典编纂体例编纂而成的。可见,C项是正确答案。唐朝没有例,因此,排除A项。宋朝有例,称为“编例”,但是宋朝并没有将律、例合编,因此,排除B项。清朝晚于明朝,因此,排除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2y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