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某,男,30岁,香港人,1992年8月到某市旅游时与家住A区的李某相识。1993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在B区居住。阮某在婚后对李某稍有不满即拳打脚踢,李某不堪忍受,欲以虐待罪起诉阮某。李某应当向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admin2009-03-10  27

问题 阮某,男,30岁,香港人,1992年8月到某市旅游时与家住A区的李某相识。1993年2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在B区居住。阮某在婚后对李某稍有不满即拳打脚踢,李某不堪忍受,欲以虐待罪起诉阮某。李某应当向哪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选项 A、A区基层人民法院
B、B区基层人民法院
C、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D、可以由李某选择向A区或B区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依此,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B区是犯罪地,同时也是二人居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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