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

admin2015-09-19  27

问题 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

选项 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C、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对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故意不予收集,造成了不良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D、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检察官法》第11条的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不得担任检察官。根据《公证法》第18条的规定,公证员的年龄要求是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故A项表述正确。审判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实行集体领导的组织形式,是人民法院的最高审判组织。审判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一名副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必须由超过半数以上的委员出席方能进行。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决议,须经审委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审判委员会记录应由参加会议的委员签名。对审判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合议庭必须执行,但在裁决书上仍由合议庭成员署名。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和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所以田法官和林检察官说法都不正确。故B项错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83条规定:“因过失导致错误裁判、错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措施、执行措施,或者应当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强制措施、执行措施而未采取,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乙县法院孙法官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属于过失导致错误裁判,造成严重后果应给予降级、撤职或开除处分,题目中给予警告处分是错误的。《检察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43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处罚是正确的。故C项错误。《律师法》第19条规定:“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申请设立分所的,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办理。……”第38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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