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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某是否具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为什么? 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吴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田某是否具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为什么? 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吴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admin
2014-02-10
42
问题
田某是否具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资格?为什么?
本案中人民法院驳回吴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选项
答案
不正确。 因为张某虽死亡,但田某与张某的侄子有姻亲关系,也即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第82条第(二)项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虽然张某死亡,但田某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与张某的侄子有姻亲关系,可能因此影响公正处理案件,所以张某的侄子应予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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