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dmin
2013-12-28
23
问题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选项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
D
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在本题中,由于投资人已经病故而且其妻和其子女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因此只能由债权人中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选项D正确。值得考生注意的是,由于不同类型企业的清算程序是不同的,所以这也—直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和热点。比如,公司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和股东会决议解散情形的,可以解散,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其人选;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则无须破产清算。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t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必须依法实施以下哪些行为?()
下列有关抵押物和其所担保的债权之间的关系,符合担保法规定的是()。
某企业对其企业的房屋及其内部设施投保财产保险。以下有关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安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中国学者吉利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1992年12月3日,吉利在我国国务院举办的科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1993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凯斯,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1993年5月5
某工商个体户李某与某企业签订合同,由李某承做50套办公桌椅,于1995年3月底发货给某企业,由于李某施工地点狭小,故李某与某仓储保管单位又签订合同,由某仓储保管单位保管李某已做好的桌椅,并于3月底一次将50套桌椅由保管方负责发往某企业,然而3月底已过,某保
公民甲死后留有遗产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三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哪项正确?()
冯刚与刘明签订租赁合同,冯刚租赁给刘明电脑10台,租期为1年。半年后,因电脑租赁价格上涨,冯刚想解除合同,遭到刘明的拒绝。后来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刘明要求冯刚解决,冯刚不予理睬。刘明向冯刚居住地A法院起诉,要求冯刚赔偿因电脑质量造成的损失,A法院立案受理。三
根据我国法律,甲与丁的合伙行为应当:假定2005年甲被宣告死亡,乙丙二人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继承了甲的财产。2001年甲又回到家中,则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在某案件开庭审理时,原告提出审判员周某是被告的近亲属,要求其回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在西方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行政职能的历史演变过程中,就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言,在第一个发展阶段,政府处于()
某投资项目预计4年后可以获得收益500万元,年利率为10%。要求:计算这笔收益的现值。
患者66岁,外阴瘙痒3年,发现外阴肿物半年。妇科检查:右侧大阴唇可见一直径约1.5cm结节状肿物,宫颈光滑,子宫萎缩,双侧附件未触及异常。如诊断为外阴鳞状细胞癌,间质浸润深度0.5cm,可行
对于待定的投资方案,若基准收益率增大,则投资方案评价指标的变化规律是()。
项目投资估算的范围应与项目建设方案所确定的()相一致。
某投资公司业务人员到贷款企业催收到期贷款本息,将该贷款企业当日收回的销售货款50万元现金收回并乘火车回公司。此案例中的相关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
()是目前世界上产量最高、应用最广泛的数控机床。
看涨期权卖方的盈利是有限的,其最大盈利为(),亏损可能是无限大的。
诵读叫醒太阳①虽已不是学子,可每日清晨,仍爱好卷书诵读。当我耽于汉字的节奏与韵律,耽于文句的美妙与精彩,唇齿相扣,声音如青云出岫,一股清朗之气便油然而生,顿觉世间最大的享受莫过于此。②当年爱上诵读只为父亲。③那时父亲常常外出打
IsCactusCityWildWestParkold?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