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木制品公司甲与日本某商场订有一份木制品买卖合同。为了履行该合同,甲多次求购某种稀有木材,未果。正当交货时间临近时,本地某木材公司乙主动上门提出以高于市场平均价4倍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相当数量的该种木材。甲公司迫于无奈,按乙提出的条件与其签订了合同。随后,甲

admin2014-08-14  41

问题 某木制品公司甲与日本某商场订有一份木制品买卖合同。为了履行该合同,甲多次求购某种稀有木材,未果。正当交货时间临近时,本地某木材公司乙主动上门提出以高于市场平均价4倍的价格向甲公司出售相当数量的该种木材。甲公司迫于无奈,按乙提出的条件与其签订了合同。随后,甲乙双方各自履行了合同义务。两年后,甲公司更换了董事长,新任董事长提出这一合同的效力存在问题。
如果甲乙双方之间买卖合同标的物系国家禁止流通的稀有木材,则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处理的部门是(     )。

选项 A、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海关

答案C

解析 《合同法》第127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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