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3-05-03
21
问题
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关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B、《立法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法规
C、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代表们提出的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D、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15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答案
1
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全国人大的立法程序。《立法法》第8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根据这一规定,关于基层组织自治方面的规定,属于法律保留事项,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因此A项正确。《立法法》第9条规定,本法第8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可见,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范围是有严格限制的,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不能授权。所以B项对于授权范围表述过于宽泛,是错误的.《立法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13条第1款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由此可见,法律对于这两项规定是不同的,“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与“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是有区别的,后者要经过审议程序,结果可能列入会议议程,也可能不列入会议议程。C项忽视了二者差别,是错误的。《立法法》第15条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o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从国外低价购得一项未获当地政府批准销售的专利产品“近视治疗仪”。甲将产品样品和技术资料提交给我国X市卫生局指定的医疗产品检验机构。该机构未作任何检验,按照甲书写的文稿出具了该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随后,该市退休医师协会的秘书长乙又以该协会的名义出具了该产品
黄某于2000年4月在某市住宅区购得一套住房,2001年7月取得房产证。当年10月黄某将住房租借给廖某。廖某在装修该房时损坏自来水管道,引起漫水,将楼下住户陈某的住房浸泡。陈某要求廖某给予赔偿。对此事件,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石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王某代理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李某认为石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石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石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此时,石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驻冲绳美军基地一名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因强奸一名14岁的日本女学生事件引起日本国民对驻日美军的强烈不满。日本外相高村正彦就美军士兵强奸日本少女事件于2008年2月13日在外务省召见了美国驻日大使希弗和驻日美军司令赖特,要求美方认真整顿军纪,进一步防止类似事件
在国家间没有特别协定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庇护的判断哪种是正确的?
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结婚,哪些情况下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下列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在下列何种情况下,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甲县造纸厂、纺织和印染厂都属于污水排放单位,但都符合污水排放标准的要求。这三家企业排放的污水流到乙县把一家农民的稻田和鱼塘污染,造成了损失5000元。经专家鉴定,三家企业排放的废水确实不超标,分别流入农田不会侵害生物,但三种废水合流在一起起了化学反应就变成
中国某公司向国外求购某商品,不久接到某外国公司5月10日发盘,有效期至5月16日。中国某公司于5月12日电复:如能将价格降低1000美元,可以接受。对方无反应。后因该商品行市看涨,中国某公司又于5月25日去电表示同意对方5月10的发盘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
随机试题
女性,28岁,妊娠28周,1周来腰痛伴尿频,两天来低热,体温37℃,有时排尿后尿道口疼痛,检查尿结果为pH6.0,SG1.015,Pro0.3g/L,WBC22/μl,RBC8/μl,偶见白细胞管型/LP;尿培养为克雷伯杆菌。最先考虑的诊断是
治疗郁证心肾阴虚证,应首选的方剂是
用3个D触发器组成的电路如图7-69所示,触发器F0的输入端接+5V表明D0=1,那么,在第1个CP脉冲和第2个脉冲的上升沿过后Q2Q1Q0分别是()。
劳务分承包方协调管理的范围除作业质量和作业安全由劳务作业承包方为主自行负责外,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均由()负责。
个人劳动力供给曲线()。
下列各项中,能够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有()。
下列关于业务动因、持续动因和强度动因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某单位依据笔试成绩招录员工,应聘者中只有被录取。被录取的应聘者平均分比录取分数线高6分,没有被录取的应聘者平均分比录取分数线低10分,所有应聘者的平均分是73分。问录取分数线是多少分?()
设3阶实对称矩阵A的各行元素之和均为3,向量α1=(一1,2,一1)T,α2=(0,一1,1)T是线性方程组Ax=0的两个解.求A的特征值与特征向量;
ThegrammaticalwordswhichplaysolargeapartinEnglishgrammarareforthemostpartsharplyandobviouslydifferentfr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