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2009年1月,王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并给张某写下借据,写明利息按借款时银行利率计算,借期2年,到期本利一次付清。借款期满前1个月,张某提醒王某按时还款。王、张两家相距较远,借款期满前几天,王某又接到一笔生意,需立即到外地看样订货,难以抽空亲自还款。这
2009年1月,王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并给张某写下借据,写明利息按借款时银行利率计算,借期2年,到期本利一次付清。借款期满前1个月,张某提醒王某按时还款。王、张两家相距较远,借款期满前几天,王某又接到一笔生意,需立即到外地看样订货,难以抽空亲自还款。这
admin
2013-02-21
25
问题
2009年1月,王某向张某借款1.5万元,并给张某写下借据,写明利息按借款时银行利率计算,借期2年,到期本利一次付清。借款期满前1个月,张某提醒王某按时还款。王、张两家相距较远,借款期满前几天,王某又接到一笔生意,需立即到外地看样订货,难以抽空亲自还款。这时,恰好张某的亲家李某到王某所在地办事,王某得知张、李两家相距甚近,便将本、息交给李某,请李某代自己还给张某,并嘱咐李某还款后将借据毁掉。李某见到张某后,向其索要了王某写下的借据,但李某并未将钱还给张某,而是乘张某不备,将借据吞了下去,然后将1.5万元钱的本息全部据为己有。
问:你认为诉讼中妨碍张某实现债权的关键问题是什么?
选项
答案
张某欲实现自己的债权,所面临的最大难题便是证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因此,张某应承担举证责任。张某向王某索要借款,应以借据为凭,本案中,张某客观上已不再持有借据,故应证明:张某已将借据交与李某;李某毁掉借据;李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因张、李交接时无旁人在场。所以张某要证明上述三点事实相当困难,甚至可以说没有旁证可以印证。《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但是,本案中的证据仅在当事人之间交接过,且已灭失,因此,人民法院也有可能收集不到任何证据。可见,如果张某不能承担举证责任,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证据除书证、物证外,还有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等。因此,张某如能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取得新的合法有效的证据,仍可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m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地方公务员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地方公务员
相关试题推荐
程某系某大学大三学生,一日与同学到学校附近某餐馆吃饭,餐后程某和另外两位同学腹部不适,并腹泻、呕吐。经查,该餐馆使用的是地沟油。于是,程某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帖,讲述了上述经历,并号召大家不要去该餐馆吃饭,该餐馆的生意受到影响。程某的行为属于()。
根据《宪法》和《选举法》,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也有例外。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例外的是()。
甲以个人名义经营音像产品,经营收入由其个人使用。此时,因经营音像产品而产生的债务,应以何种财产承担责任?()
《产品质量法》所指的“不合格产品”包括()。
乔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乔某精神损害赔偿。下述说法正确
行政机关依法要求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经通告仍不履行且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代为履行。
在倡导和确立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同时,邓小平就开始对实践标准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提出了()。
近年来,世界各国学习中文、了解中国、增进与中国交往的需求日益增强,全球“汉语热”持续升温。这种现象出现的根本原因是()。
随机试题
对民事纠纷,经行政机关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救济权利和渠道。要完善人民法院调解制度,积极支持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工作。()
氧化酶阴性的细菌是
患者,男,25岁。右上后牙半年前曾有明显的冷热刺激痛史,无自发痛史。现此牙无明显疼痛,食物嵌塞明显,求诊要求直接补牙。查见右上第二磨牙近中颈部龋,探(+),未及穿髓孔,冷热(±),叩(一)。诊断为
下列体现护理质量标准体系结构中的环节质量内容是
为了对各种不同类别的危险物质可能出现的事故严重度进行评价,根据()建立了物质子类别同事故形态之间的对应关系,每种事故形态用一种伤害模型来描述。
账户按用途和结构分类,期间账户期末结转后()。
京剧是我国的国粹。下列关于京剧的说法正确的是()。①京剧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②京剧唱腔主要使用“西皮”和“二黄”③梅兰芳对京剧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梅派”表演风格④京剧人物角色主要分为生
狱政管理中依法管理原则的要求是()。
古代人既有名号,又有字号,如果三国时期的刘备与曹操会面,刘备对自己的称呼和对曹操的称呼分别是()。
A—EngineFuelSystemB—LightsandWiresC—StartingSystemD—underpressureE—lowerhoodlinesF—hea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