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上海、青岛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3年上海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分别是80万、30万、50万;青岛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分别是70万、40万、60万;2014年第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

admin2022-07-22  43

问题 某法人企业总机构在北京,上海、青岛分设两个二级分支机构,2013年上海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分别是80万、30万、50万;青岛分支机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资产总额、三项分别是70万、40万、60万;2014年第一季度总机构汇总计算应纳税额160万元,上海分支机构第一季度预缴税款为(    )万元。

选项 A、37.60
B、67.2
C、75.2
D、82.3

答案A

解析 上海分支机构分摊比例=0.35×[80÷(80+70)]+0.35×[30÷(30+40)]+0.30×[50÷(50+60)]=47%
上海分支机构应预缴企业所得税=160×47%×50%=37.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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