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是( )。

admin2017-03-08  38

问题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是(    )。

选项 A、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B、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C、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D、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E、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

答案A,B,C,D,E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①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②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③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④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⑤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⑥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⑦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该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⑧依法为该企业提供担保。故本题选AB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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