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的内容。

admin2022-12-28  35

问题 专利权的内容。

选项

答案从权利表述的方式看,权利的表述可以有两种方式,即正面表述和负面表述。所谓正面表述即权利人可以为何种行为,而负面表述则是指权利人可以禁止他人为何种行为。综合正、反两个方面看,专利权人的权利大体上可以有以下几项。 第一,专利权人享有实施其专利技术的独占性权利。专利技术的价值是通过实施专利的行为得以实现的,即实施专利技术可以给实施人带来相应的财产利益。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直接目的就是垄断该项技术的实施权,凭借这种垄断性权利获取独占性利益。这种垄断性地位所带来的仅仅是财产利益。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专利权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权。 第二,专利权人有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的权利。这一权能是前项垄断性的实施权的逆向表述。换个角度看也是一样的,在这种禁止性权能的背后还隐含着“许可”的含义,即在得到专利权人许可之后是可以实施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基于其享有“禁止”权而宣称不禁止某人实施其专利,也就意味着许可该人实施其专利了。可见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行为,不过是基于这种禁止权而产生的针对特定人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所引发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债权和债务关系,与禁止权在性质上是不同的。所以从形式逻辑上看,在肯定了禁止权的前提之下,没有必要专门将许可他人实施专利作为专利权的一项权能。专利权之所以被认为是一种对世权正是基于这种禁止权而言的。 第三,专利权人有处分其专利的权利。专利权的处分包含专利权人可以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者放弃其专利权等。专利权的处分方式与物权的处分方式有所不同。物权的处分通常伴随着对物本身的处分,比如物的占有状态的变化。具体地讲,所有权的转让常常伴以物本身的移转,而专利权的处分丝毫不影响专利技术的存在状态,仅仅是其法律状态发生了变化。又如,并非所有的物权处分方式都属法律上的要式行为。而专利权的处分行为在法律上都属要式行为。当事人转让或放弃其专利权都必须经专利局登记、公告。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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