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就新增办公楼的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如下问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8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 2019年9月,甲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

admin2019-11-06  27

问题 甲公司是汽车制造业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因经营需要拟新增办公楼一栋,就新增办公楼的涉税政策,向税务师咨询如下问题:
若购买的办公楼按10年计提折旧,无残值,2018年8月投入使用,先用于职工食堂, 2019年9月,甲欲将其改为办公楼。按现行规定,2019年9月,改变用途的进项税额应如何处理?并做分录。

选项

答案购入不动产专用于集体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转用于办公,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使用13个月,净值率为89.17%。可抵扣进项税额=2 000000×89.17%=1 783 400(元),其中60%的部分(1 070 040元)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713 360元)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70 04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713 360 贷:固定资产 1 783 4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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