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于2016年4月22日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8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5000,小王于2016年7月到该公司上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1-05-14  47

问题 小王于2016年4月22日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份,双方约定如下: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8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000元人民币,转正后工资为5000,小王于2016年7月到该公司上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小王与该公司之间于2016年7月正式建立劳动关系
B、小王与该公司试用期期限和工资约定合法
C、在试用期小王可以随时解除与该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D、该公司在合同期间有权单方面对小王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答案A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B项说法错误。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C项说法错误。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调整岗位。D项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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