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admin
2012-09-29
29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调查地形,乙负责望风,丙负责入室行窃。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
选项
A、犯罪集团
B、必要的共同犯罪
C、简单的共同犯罪
D、复杂的共同犯罪
答案
D
解析
二人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帮助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故A错;“刑法分则明文规定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的犯罪,就是必要的共同犯罪,如……聚众持械劫狱罪,不可能由一个人单独实施。”故B错;“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行犯罪时,就是简单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共同的实行意思;二是有共同实行的事实。”故C错;“二以上的共同犯罪存在实行、组织、教唆、组织等分工时,就是复杂共同犯罪。”故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d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色的表述,错误的是()。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分为()。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产生,是由
我国《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
关于法律监督说法错误的是()。
西周时期,规定老幼犯罪减免刑罚的是()
下列各选项,不属于客体概念的是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的军事制度和当地实际需要,经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批准机关为( )。
简述对破坏选举的制裁情形。
根据人民法院报去年8月份的一篇文章,关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实行先例判决制度改革。结合法理学,来分析自己的看法。如今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打官司的当事人,在介入诉讼前可以通过查阅这里汇编成册的大量先例判决案例,了解自己案件类似的判决结果。此间法
随机试题
_______是构成机体组织的物质基础。
售中服务的内容:
关于宫内节育器的放置,下列说法中哪个不正确
下列选项中,()尺度是最粗略、计量层次最低的计量尺度。它按照客观现象的某种属性对其进行分类或分组。各类各组之间的关系是并列、平等而且互相排斥的。
综观有关茶叶标准中的国家标准、国际(组织)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被检验者、生产商、消费者首先关注的技术指标包括()
客户若选择赠与作为遗产筹划的工具,一般是为了()。
碳水化合物的特殊动力作用约消耗本身产生能量的百分比是()。
Peter:Haven’tseenyouforweeks.______Pat:Can’tcomplain.
A、 B、 C、 D、 C
WolfeConstructions121FifteenthStreetMelbourne20043088880000http://www.Wolfec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