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
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
admin
2015-06-17
23
问题
2000年8月21日晚11时,原告徐某乘坐被告付某驾驶的出租车(车主为被告阔达公司)前往自己的住所。行车途中,原告的癫痫病突然发作,付某见状将其拖下车,弃于路旁,开车离去。原告认为,被告未能善意履行其基于旅客运输合同应负的义务,在原告发病时,置其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将其像一件物品一样,扔下出租车,给其造成了精神损害及心灵创伤,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不同意原告的主张。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违约责任,但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B、本案中,原告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无权主张违约责任
C、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并可同时主张
D、本案中,原告既有权主张违约责任,又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原告得选择其一主张
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依《合同法》第288条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本案中,原告乘坐阔达公司的出租车,即与阔达公司建立了客运关系,阔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付某应依约将原告运送至目的地。
依《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半途将发病的原告抛下,构成违约,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自然人因人格尊严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本案中,被告司机将发病的乘客扔下车,扬长而去的行为就是不尊重原告的人格,该行为具备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其一,该行为具有违法性;
其二,原告的精神痛苦;
其三,该行为与原告的精神痛苦具有因果关系;其四,被告存在主观过错。因此,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权,应依法承担精神损害赔偿之责任。依《合同法》第122条的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故本题应选D。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承担责任的应是阔达公司,而非付某,因其乃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其责任应由法人承担。
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c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因要出国不方便照顾其年迈的父亲,于是托熟人介绍了一个老家的保姆乙在其出国期间照顾父亲的生活。一日,甲的父亲突发急病,乙于是送其去医院,结果因力气不够,在出门时被绊倒,致使甲的父亲骨折。对该损害的承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侵权责任法中特殊侵权的规定,表述错误的是:()
杜某8岁的儿子在校上学期间,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将潘某打伤,潘某花去医药费近万元。关于这一损失的承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物权的保护方式,表述错误的是:()
A、非法,因为侵犯了王某对项链的所有权B、非法,因为行政部门的义务只是找到失主并归还项链C、合法,因为王某超过认领期限而未认领,已经丧失了对项链的所有权D、合法,因为项链在此时已属无主财产,由国家取得所有权C,D因王某超过公告期间未领取丢失的项链,
甲与乙的承包地相邻,甲地靠着排水沟,而乙地排水则需流经甲地才能入沟,某日因天降大雨乙地的水稻需要排水,而甲地种的是棉花。甲因担心乙地排水造成棉花涝死故不同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居住在红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红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红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红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请回答下列问题:如果乙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甲5万元的义务,法院可以采取
甲、乙、丙三方约定,甲用自己的一套商铺出资,乙和丙各用l00万现金出资,注册资本为300万的A有限责任公司。乙和丙按时履行了出资义务,但甲一直没有将商铺过户到公司名下,但A公司却实际上在甲的商铺中办公。后甲在股市遭受损失,无奈将商铺以100万价格卖给丁,并
随机试题
关于气体的可缩性和膨胀性特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Sincethelate1960sagrowingnumberofwomenhaveexpressedastrongdissatisfactionwithanymarriagearrangementwhereinthe
患者胸胁灼痛,急躁易怒,咳嗽阵作,有时痰中带血,面色红赤,舌红苔黄,脉细数,辨证为
某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该市工商局长利用职权报复陷害他人,侦查中发现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
重要结构中的钢筋代换,应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遵守()。
会计机构负责人因调动工作或离职办理交接手续的,负责监交的人员是()。
()是指持有基金份额或基金股份的自然人和法人,也就是基金的投资人。
某大型百货商场进行人力资源需求与供给预测。经过调查分析,得出营业员数量(Y)与商场营业额(X)成线性相关关系(Y=a+bX),其中a=125,b=13.5。预计该商场2012年实现营业额8亿元,2013年实现营业额12亿元。通过统计研究发现,营业额每增加4
国民生产总值和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是()。
Whatdoesthepassagemainlydiscuss?Accordingtothepassage,whatisonedifferencebetweenthehuntingdonebysomehuman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