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二第45题)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18-06-27  25

问题 (2015年卷二第45题)根据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合同解除的效力,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合同解除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B、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C、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必须恢复原状
D、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答案A,B,D

解析 A.《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故选项A正确,符合题意。
    B.《合同法》第98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故选项B正确,符合题意。
    C.D.《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故选项C错误,不符合题意;选项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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