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居民李某一家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急救,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其邻居刘某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用皮鞭对刘某进行殴打,并强制不让其睡觉,不准刘某上厕所。最后,刘某不堪忍受,承认了自己与妻子合谋下毒的事实,并在

admin2012-08-12  31

问题 某地居民李某一家因食物中毒被送往医院急救,经侦查,公安机关认定其邻居刘某及其妻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对犯罪嫌疑人刘某进行讯问的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用皮鞭对刘某进行殴打,并强制不让其睡觉,不准刘某上厕所。最后,刘某不堪忍受,承认了自己与妻子合谋下毒的事实,并在供述笔录上按了手印。办案人员根据刘某的供述,在刘某家中搜出只剩下一半的“毒鼠强”,经化验与被害人李某一家所中毒药相同;刘某妻子在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讯问过程中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后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刘某妻子仍然提出自己无罪的辩解。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题。
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
B、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C、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可以出庭
D、对于经过法庭审理,不能排除存在本法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答案A,B,D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在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法庭调查的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加以证明。现有证据材料不能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提请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出庭说明情况。有关侦查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也可以要求出庭说明情况。经人民法院通知,有关人员应当出庭。”AB正确,C是“应当”,不是“可以”出庭,故C错误。《刑事诉讼法》第58条规定:“对于经过法庭审理,确认或者不能排除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对有关证据应当予以排除。”D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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