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甲、乙、丙、丁为骗取出口退税在某省成立了一家制衣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市税务局在对其进行纳税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制衣公司多次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自行虚开发票,并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虚假进项,

admin2021-10-26  38

问题 2017年,甲、乙、丙、丁为骗取出口退税在某省成立了一家制衣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市税务局在对其进行纳税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制衣公司多次在没有商品交易或只有部分商品交易的情况下,自行虚开发票,并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虚假进项,直接申报出口退税8 438万元,已退税7 995.7万元,未退税442.3万元,经查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6 060.7万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的侦查措施有(          )。

选项 A、讯问证人
B、扣押涉案发票
C、发布通缉令,通缉犯罪嫌疑人
D、搜查犯罪嫌疑人的住所
E、拘留犯罪嫌疑人

答案B,C,D

解析 讯问都是针对犯罪嫌疑人的。所以选项A错误。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但是不属于侦查措施。所以选项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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