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
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
admin
2013-09-17
25
问题
甲为某国有企业出纳,为竞争公司财务部主任职位欲向公司副总经理乙行贿。甲通过涂改账目等手段从公司提走20万元,委托总经理办公室秘书丙将15万元交给乙,并要丙在转交该款时一定为自己提升一事向乙“美言几句”。乙收下该款。八天后,乙将收受钱款一事报告了公司总经理,并将15万元交到公司纪检部门。一个月后,甲得知公司委任其他人担任财务部主任,恼羞成怒找到乙说:“还我15万,我去把公司钱款补上。你还必须付我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否则我就将你告到检察院。"乙反复向甲说明钱已上交不能退还,但甲并不相信。数日后,甲携带一桶汽油闯入乙办公室纵火,导致室内空调等财物被烧毁。
郑某因某厂欠缴其社会养老保险费,向区社保局投诉。2011年9月22日,该局向该厂送达《决定书》,要求为郑某缴纳养老保险费1万元。同月30日,该局向郑某送达告知书,称其举报一事属实,并要求他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2000元。郑某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法院的生效判决未支持郑某的请求。2012年4月19日,郑某不服告知书向市社保局申请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郑某不服提起诉讼。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选项
A、郑某向市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超过申请期限
B、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和市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均有管辖权
C、郑某的起诉属重复起诉
D、如郑某对告知书不服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被诉行为系重复处理行为为由不受理郑某的起诉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复议法》第9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故A项说法正确,郑某向社保局提出的复议申请已经超过了法定的复议申请期限。《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题并不是复议改变案件,故只有区社保局所在地的法院有管辖权,B项错误。郑某前两是不服区社保局的《决定书》向法院起诉;后面是对市社保局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提起诉讼,并不是重复起诉,故C项错误。重复处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申请或者申诉,对原有的生效行政行为作出的没有任何改变的二次决定。本案被诉行为并不是重复处理行为,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U7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分类
0
公共基础知识
事业单位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针对教育功利化现象,杜威提出“教育无目的论”思想,他旗帜鲜明地指出了“教育活动不应该有什么目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因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中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的()。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
记账凭证的主要作用是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据以()。
B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甲材料300公斤,单价7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570元,另支付运费750元。材料已全部验收入库,则B公司验收入库甲材料的实际成本是()元。
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而发生的下列支出中,不应计入事业支出的有()。
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包括()。
我国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活动实施()。
我国各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经上级批准设立的街道办事处是基层人民政府。()
2009年5月,刘女士与母亲马晓玲协商后经其母亲同意.刘女士用其母亲马晓玲的名义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款由刘女士一次性付清(有银行转账单为证)。2011年5月房屋交付后,商品房登记在马晓玲的名下(即房屋与土地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是马晓玲,房屋产
随机试题
求轴φ25-0.020-0.007的尺寸公差。
在创新过程中贯彻辩证原理的方法很多,比较有效的是_______方法。
比率估价法是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的具体方法之一,下列选项中,对此方法理解正确的有【】
A.氯离子通道B.胆碱酯酶C.钠离子通道D.增加γ-GABA释放E.影响神经递质合成伊维菌素驱线虫作用机制为
某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工期6个月;A、B工作所用的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合同价款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全费用综合单位计价;施工期间若遇物价上涨,只对钢材、水泥
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证券公司已申报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尚在审核期间时,暂不受理其设立新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
下列关于公司买壳上市优缺点的表述错误的是()。
配制100ml1.00mol/LNaCl溶液,应在托盘天平上称取NaCl的质量是()。
下述影响唾液分泌量的因素中,哪一项错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