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对乙称:如乙(H机关的财务总管)能将H机关500万存款转存某银行K分理处,H机关不仅照样得利息,而且乙个人还可以额外得70万元利息。同时,甲又对丙(K分理处主任)和丁(曾在K分理处工作过)称:可通过乙从H机关给K分理处拉500万存款,但自己想使用该笔存款

admin2022-03-08  31

问题 甲对乙称:如乙(H机关的财务总管)能将H机关500万存款转存某银行K分理处,H机关不仅照样得利息,而且乙个人还可以额外得70万元利息。同时,甲又对丙(K分理处主任)和丁(曾在K分理处工作过)称:可通过乙从H机关给K分理处拉500万存款,但自己想使用该笔存款,要求丙、丁帮忙瞒着乙,将该笔存款转到甲的账户,先用一张假存单应付乙。等到一年期满,乙来取款时,由甲将款还上。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丙、丁每人20万元。丙、丁同意。在乙将H机关500万元从其他银行转到K分理处H机关的账户后,甲带着乙到K分理处办转存手续。按照丙

选项 A、甲使用假身份证件从某银行骗领到数张信用卡,而后用骗领的信用卡私下作质押担保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物,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B、乙在办理信用卡申领手续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办卡的职员张三认识乙,明知其身份证件虚假仍给其发放了信用卡,乙不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C、丙偶然捡到一张身份证,便用该身份证骗领信用卡供自己使用数额较大,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属于牵连犯,应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D、丁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20余张信用卡后,将其中的10余张卡冒充合法有效的信用卡出售他人,将另外10余张自己直接使用并骗取了大量财物,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应该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C,D

解析 关于A信用卡诈骗罪的“使用”指按信用卡通常的使用方式使用,如购物、取现、进行支付结算等。如果只是向他人展示骗领的信用卡,或作质押担保骗取钱财的,不属于信用卡诈骗罪的“使用”。关于D,只要在办理中领手续时提供的是虚假的身份证明,银行对其发放了信用卡,就应当认为银行受骗了,行为人骗领了信用卡,不能以特定的工作人员明知事实真相来否定其信用卡是骗领的。关于C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真实的)身份证也应属于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关于D,骗领并卖出的10余张卡与本人使用的没有牵连关系,故应当数罪并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U2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