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HND大桥由中标的CHD公司大桥项目经理部施工,KNS咨询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全桥380根钻孔灌注桩(采用白云山水泥,接孔内灌注温度T。初凝时间9h,终凝时间16h)。进行到第五根桩施工时,遇到下列事件: 第五根桩从9月14日7:00开始灌注混

admin2009-06-15  39

问题 某省HND大桥由中标的CHD公司大桥项目经理部施工,KNS咨询监理公司进行施工监理,全桥380根钻孔灌注桩(采用白云山水泥,接孔内灌注温度T。初凝时间9h,终凝时间16h)。进行到第五根桩施工时,遇到下列事件:
   第五根桩从9月14日7:00开始灌注混凝土,15:16因电焊机使用不当导致发电机组故障,使搅拌机及灌注设备被迫停工,CHD公司大桥项目经理部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发电机组于17:08修复,17:13恢复施工,恢复施工后提升导管提不动,经反复转动,上下冲振,至17:32才将导管拔出,就位到预定高度,开始灌注新混凝土,17:42监理工程师到现场视察,19:34灌注完全部混凝土。当导管全部拔出孔外清点时,导管总长只有48m,因此,监理工程师同意桩基按48.5m计量,承包商要求按设计桩长55.6m计量。其证据是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除此外,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不能再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施工的实际桩长)。
请分析:
   (1)该桩是否合格,为什么?
   (2)该事件所反映施工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有哪些?
   (3)桩基础该在什么时候进行计量?应按多长给子计量?

选项

答案(1)根据下述分析,该桩为不合格桩。该桩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因故障中断,中断时间长达2个多小时,此时首盘混凝土已超过初凝时间,导致导管被卡住,提不动。经强行拔出。1)可能情况之一,导管已有一截断在孔中。因此造成导管总长只有48m。按规范施工要求,导管在孔内长度应为55.35~55.2m(导管底部至孔底应有25~40cm空间)。如果导管已断,则首盘被污染的混凝土已无法翻至截头。后续灌注的混凝土压在首盘混凝土上,形成“断桩”;2)可能之二是钻孔深达设计深度,导管没有断在孔内,其长度只有48m,则导管底距孔底达7.2m以上。首盘混凝土将泥浆水混合且压在孔下部,同样也产生“断桩”;3)可能情况之三是导管按《规范》安设,距孔底25~40cm,在灌注混凝土时,导管也没有断在孔内,导管总长只有48m,则桩长也不超过48m,不符合桩长设计要求。 (2)该事件反映施工承包方CHD公司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准备工作做得不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不足,发电机组只有一台,无备用设备,不合理;2)从上述断桩可表示CHD公司无论是属哪一种可能情况,施工均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3)从“不能再提供其他证据…”可知:没有按规范做好应作的每一项记录(如钻进记录、清孔、成孔检查…)。4)每道工序完工后没有按程序进行工序检查。没有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就进入下道工序。该事件反映监理工程师存在以下主要问题:1)专业技术水平低、工程经验缺乏。监理:工程师凭经验从上述事件应看到较严重的异常情况,应能看到施工承包商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2)监理严重失职,没有对每道工序进行检查,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没有按监理的程序进行施工监理。灌注混凝土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没有按规范规定进行旁站。 (3)桩基计量。应在截去规范规定的桩头长度后,按规定经无破损检验;对整体性检验不满意或施工中遇到任何异常情况的桩采取钻心取样检验,检验合格,监理还要对桩的平面位置复查,还要复查所有施工记录,全部检查、复查达到要求后作出书面批准才能计量。桩长计量:分不同桩径和不同位置,如干处或水中,从承台或系梁下缘至桩底基面的桩身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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