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项?( )

admin2022-03-10  19

问题 下列关于国际司法协助的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项?(    )

选项 A、与我国没有司法协助协议又无互惠关系的外国法院未通过外交途径,直接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
B、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C、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
D、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

答案A,B,C,D

解析 要求我国法院提供司法协助,应当根据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所规定途径进行,无条约关系的,应通过外交途径。与我国既无条约又无互惠关系的,我国法院应予退回,并说明理由。故A正确。
    外国法院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请求我国法院司法协助的,若请求事项有损我国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我国法院不予执行。故D正确。
    我国向域外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使领馆方式(向我国公民)、送达代理人、送达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邮寄送达等方式。外国向我国送达可采取条约规定方式、外交途径方式和外国使领馆送达等三种方式。其中外国使领馆只能向其本国公民送达,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不得采取强制措施。除此之外,未经我国主管机关允许,任何外国机关或个人不得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故B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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