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丙三人共有2间厂房、300万元现金以及1艘游艇,现三人决定分割。在协商过程中,甲、乙二人认为自己应当各得一间厂房,剩下的现金和游艇由丙获得。而丙则认为自己应当得到一间厂房及50万元现金,其余由甲、乙二人平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乙、丙三人共有2间厂房、300万元现金以及1艘游艇,现三人决定分割。在协商过程中,甲、乙二人认为自己应当各得一间厂房,剩下的现金和游艇由丙获得。而丙则认为自己应当得到一间厂房及50万元现金,其余由甲、乙二人平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18-10-17
28
问题
甲、乙、丙三人共有2间厂房、300万元现金以及1艘游艇,现三人决定分割。在协商过程中,甲、乙二人认为自己应当各得一间厂房,剩下的现金和游艇由丙获得。而丙则认为自己应当得到一间厂房及50万元现金,其余由甲、乙二人平分。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如果三人的出资额无法确定,应当认定各占1/3份额
B、法院只能在甲、乙提出的方案和丙提出的方案之间进行选择
C、法院若认为实物难以分割,可以采取通过拍卖或变卖的方式分割
D、如果采取变价的方式分割房屋,三人均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答案
A,C,D
解析
本题涉及共有财产的分割。首先,对集合物的共有应当认定成立单个的物之上,因此甲乙丙三人对房屋、车辆及设备上分别成立按份共有。又根据《物权法》第104条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份额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无法确定出资额的应当视为等额享有,选项A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00条的规定,共有人可以采取协议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时应当采取实物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分割。但法院在判决是否分割以及如何分割时,当事人分割方案仅为参考,故B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物权法》第101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份额的优先购买权,因甲乙丙三人的共有成立在单个物之上,因此甲乙丙三人对房屋均有优先购买权,D选项正确。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AC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SP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假如某罪的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量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温某想买高档音响,无奈手头有点紧,于是某日趁和自己做生意的朋友赢某之子小西放学之机。将小西骗到自己的出租屋内,打电话要挟赢某用20万换孩子。随后赢某报警,温某知道赢某报警后将小西杀死。对温某的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甲(女。1984年7月20日生)因其同居男友乙另有新欢丙而生恨意。2004年6月7日,甲得知当晚丙一人独居于郊外的出租屋,遂叫来好友丁(男,1986年12月13月生),约其晚上去强奸丙,并给了丁500元“报酬”,丁同意。晚9点,甲领着丁来到丙住处附近,指认
下列哪些行为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以“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甲欲与其妻乙离婚,乙不同意,某日,甲将毒药拌人菜中意图杀乙,因久等未归且惧怕法律制裁,甲打消杀乙念头,将菜倒掉。关于甲的犯罪未完成形态,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何种表述符合权利与义务的一般关系?
大卫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大卫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觑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大卫同时
对于下列哪些情形人民检察院有权决定拘留?()(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
随机试题
不属于人的本能行为的有
临床使用华法林钠时,应避免与什么药物配伍
兰兰,女,3岁,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体格检查时发现胸骨左缘第2、3肋间有2/6~3/6级收缩期喷射性杂音,肺动脉瓣听诊区第2音亢进伴分裂。最可能的诊断是
心底部一般位于()
新源职业技术学院拟建设1栋6000m2的学生宿舍楼,中兴建设公司参加了投标。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确立了项目组织机构,采用线性组织结构模式。这种组织系统的特点是()。
以下哪个标志是欧洲的认证标志()
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业务开拓与客户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
下列各项中,能够在现金预算中反映的有()。
幼儿的自我意识萌芽于()
如果表达式--X中的“--”是重载的类运算符,采用运算符函数调用格式,及表达式还可以表示为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