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发包人的下列部分行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这些行为有( )。

admin2017-03-17  38

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因发包人的下列部分行为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应当由发包人承担过错责任。这些行为有(  )。

选项 A、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B、同意总包人依法选择的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C、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
D、提供的建筑构配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E、指定购买的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答案A,C,D,E

解析 《建筑法》第29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巾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发包人并不因“同意”总包人依法选择的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而承担过错责任,故B是错误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1)提供的设计有缺陷;(2)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3)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据此可知,选项A、C、D、E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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