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 )。

admin2013-10-21  37

问题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义务的权利。这种权利就是(     )。

选项 A、后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拒绝履行抗辩权

答案C

解析 不安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表明另一方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提供担保之前,有中止合同履行的权利。根据题目的表述,可以判断其指的是不安抗辩权。所以所以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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