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恢复属性原有的默认值,可以在“属性”窗口中的属性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在“属性”快捷菜单中选择【 】命令。

admin2009-04-15  32

问题 如果要恢复属性原有的默认值,可以在“属性”窗口中的属性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在“属性”快捷菜单中选择【  】命令。

选项

答案“重置为默认值”

解析 属性窗口包含两列的列表,它显示了所有可在设计时更改的属性和它们的当前值。对于具有预定值的属性,在属性列表中双击属性名可以遍历所有的可选项。如果要恢复属性原有的默认值,可以在“属性”窗口中的属性栏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在属性快捷菜单中选择“重置为默认值”命令。在属性框中以斜体显示的属性值表明那些属性、事件和方法程序是只读的,用户不能修改。用户修改过的属性值将以黑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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