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16题)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16题)
admin
2015-05-08
29
问题
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试卷二第16题)
选项
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
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
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
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的新规定。《刑法》原来规定要构成盗窃罪,必须是盗窃数额较大(通常为1000元)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是多次盗窃的。
《刑法修正案(八)》第39条(《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这一规定,以下五种情况均可成立盗窃罪:(1)盗窃数额较大的;(2)多次盗窃的;(3)入户盗窃的;(4)携带凶器盗窃的;(5)扒窃的。注意后三种情况既不要求多次盗窃,也不要求数额较大。扒窃和携带凶器盗窃是两种独立的行为类型,故选项A错误,由于扒窃不要求数额较大,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对“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含义做出了明确的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根据本规定,扒窃成立盗窃罪,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行为必须发生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二是所窃取的应是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注意:此处的财物是“随身携带”而非“贴身携带”,在火车、地铁、飞机上窃取他人置于行李架、座椅下或者床底下的财物的,属于扒窃;故,选项B错误。
成立盗窃罪和盗窃罪既遂是不同的。扒窃时,无论数额大小,均成立盗窃罪。但未窃取到财物或窃取到财物、但财物价位极为低廉的,应认定为盗窃罪未遂。故,选项C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KE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一起破坏生产罪的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造成甲企业重大物质损失,在审理此案时,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哪些?( )
刑罚与其他强制方法的区别是:
李某是某公司职员,李某在公司加班时,被其主管张某强奸,在法院审理张某的刑事责任时,李某决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现年36岁的张某和李某在甘肃某县各经营一处棋牌室,平时二人互相拆台,积怨很深。2006年6月12日10时许,张某开车途经公共过道,发现李某的车将公共过道堵住。张某遂找到李某的棋牌室,与李争吵,张扬言要将李弄残弄死。接着,张便回到家中拎一汽油桶再次冲到李的棋
某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伤害案,审判长系被害人的姐夫。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的审判长应回避,此时应如何处理?
2000年3月,甲、乙、丙开办一合伙企业,同年6月甲与丁结婚。2005年8月,双方协议离婚,约定将合伙企业中甲的财产份额全部转让给丁。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张某是一名律师,他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的下列做法均提出了异议。请问:侦查机关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是()
甲公司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乙公司会计王某以乙公司代理人的名义在票据上签章,将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王某的签章具有何种法律效力?()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关于法律职业人员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年试卷一第50题)
随机试题
在考生文件夹下有一个数据库文件“samp2.accdb”,里面已经设计好3个关联表对象“tStud”、“tCourse”和“tScore”及一个临时表对象“tTemp”。请按以下要求完成设计:创建一个查询,将临时表对象“tTemp”中年龄为偶数的人员的
A.淋巴道转移B.直接蔓延C.种植性转移D.血道转移E.椎旁静脉系统的转移(2003年第108题)前列腺癌的骨盆转移是
下列药物,均具辛味的是
确诊子宫内膜癌最常用的检查方法是
()是一组与政府对价格管制或干预的程度有关的价格。
资料:2013年3月6日,甲公司以存出投资款440000元购入A公司股票3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另支付手续费50000元。2013年4月25日,A公司宣告发放年度现金股利每股0.1元,甲公司于2013年5月12日收到股利存
广义的学习指人与动物在生活过程中凭借经验而产生的行为或________的相对持久的变化。
根据下列文字材料回答问题。2006年,全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5737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954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1587万人,比上年底增加1565万人,参保退休人员4150万人。2006年,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28亿元,支出12
长期以来,中国周边各个区域对中国有不同的认识,而这可能恰恰是很多面使中国自我认识更加准确的镜子。与这些曾经与中国亲密接触、看上去有些接近的文明体比较起来,那个长期以来当做比较镜像的西方,似乎只是一面朦胧含糊的铜镜。虽然看得见整体中国文化的轮廓,却看不清具体
A美国历史。询问和MartinLutherKingJr.处于同一时期的美国总统。MartinLutherKing所处的时代是美国民权运动时期,当时的美国总统是JohnKennedy,两人先后遇刺身亡。AbrahamLincoln领导了美国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