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上市公司于2013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勾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

admin2015-06-23  28

问题 甲上市公司于2013年1月设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费用,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2014年利润总额勾6000万元,当年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中,会计规定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项目如下:
(1)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5000万元,对该应收账款计提了500万元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企业按照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计提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
(2)按照销售合同规定,甲公司承诺对销售的X产品提供3年免费售后服务。甲公司2013年销售的X产品预计在售后服务期间将发生的费用为400万元,已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与产品售后服务相关的支出在实际发生时允许税前扣除。甲公司2014年没有发生售后服务支出。
(3)甲公司2013年以4000万元取得一项到期还本付息的国债投资,作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核算。该投资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相差较小,甲公司采用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当年确认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计入持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价值,该国债投资在持有期间未发生减值。税法规定,国债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
(4)2013年12月31日,甲公司Y产品账面余额为2600万元,根据市场情况对Y产品计提跌价准备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该类资产在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允许税前扣除。
(5)2013年4月,甲公司自公开市场购入基金,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取得成本为2000万元;2013年12月31日该基金的公允价值为4100万元,公允价值相对账面价值的变动已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基金未进行分配。说法规定,该类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其他相关资料:
(1)假定预期未来期间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发生变化。
(2)甲公司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计算甲公司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

选项

答案计算甲公司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①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6000+计提坏账500+计提保修费用400一国债利息收入200+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00一基金公允价值变动2100=5000(万元);②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000×所得税税率25%=1250(万元);③递延所得税=(年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一年初递延所得税资产)=(年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2100×25%一0)一[年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00+400+400)×25%一0]=(525—0)一(325—0)=200(万元);④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1250+递延所得税200=1450(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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