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某工程,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按公司成本管理规定进行成本预测:其中人工费187.6万元,材料费302.1万元,机械使用费79.3万元,施工措施费65.4万元,施工管理费30.2万元,税金10.4万元,然后将成本预测结果下达给项目经理部进

admin2018-06-20  32

问题 背景资料:
某公司中标某工程,签订了固定单价合同。按公司成本管理规定进行成本预测:其中人工费187.6万元,材料费302.1万元,机械使用费79.3万元,施工措施费65.4万元,施工管理费30.2万元,税金10.4万元,然后将成本预测结果下达给项目经理部进行具体施工成本管理。
鉴于消防工程的专业性,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与有资质的消防单位签订了消防专业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一:进场后,消防单位向承包人索要总承包合同,承包人以与消防单位无关拒绝。
事件二:施工过程中,消防单位将工程联系单直接致函工程师,同时抄送承包人及发包人。
事件三: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消防工程停工7d,分包单位就停工造成的损失向总承包单位提出索赔。总承包单位认为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损失,专业分包单位应直接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四:甲方认为专业分包单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管理薄弱,建设单位责令总承包单位加强管理并提出整改。总承包单位认为该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属专业分包单位责任,非总承包单位责任范围。
问题:
指出事件一、二、三、四中总承包单位说法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或指出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事件一不妥之处:总承包单位应向消防单位提供总承包合同。 理由:承包人应提供总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当分包人要求时,承包人应向分包人提供一份总承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事件二不妥之处:消防单位不能将工程联系单直接致函工程师。 理由:分包人必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许可,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的工作关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事件三不妥之处:总承包单位不能拒绝分包单位的索赔事宜。 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接收索赔,再由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 事件四不妥之处:总承包单位认为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属专业分包的责任,非总承包的单位责任范围不妥。 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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