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拥有的一个离生产基地较远的仓库与乙公司拥有的生产专用设备进行交换,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仓库原值350万元,已计提折旧235万元,账面价值115万元,无公允价值。 (2

admin2017-04-12  27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甲公司以拥有的一个离生产基地较远的仓库与乙公司拥有的生产专用设备进行交换,资料如下:
  (1)甲公司换出:仓库原值350万元,已计提折旧235万元,账面价值115万元,无公允价值。
  (2)乙公司换出:专用设备原值205万元,已计提折旧100万元,账面价值105万元,无公允价值,支付清理费用0.5万元,核定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85万元。
  假定换入方对所换入的资产均不改变其原用途。双方商定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甲公司应收到补价10万元(不含税)。该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要求:
判断乙公司该交易是否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如果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则计算乙公司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答案的金额单位以万元表示)

选项

答案乙公司: ①判断:支付的补价/(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支付的补价)=10/(10+105)×100%=8.7%<25%,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②乙公司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105+10=115(万元) ③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清理 105 累计折旧 100 贷:固定资产——生产专用设备 205 借:固定资产清理 0.5 贷:银行存款 0.5 借:固定资产——仓库 115 营业外支出 18.35 贷:固定资产清理 105.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85 银行存款 10

解析 本题是不具有商业实质、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以要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对甲公司来说,换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是115万元,甲公司是收到补价方,因此说明甲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高于换入资产入账价值,因此用115-收到的补价10=105(万元),就是换入的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不具有商业实质,所以对换出资产,不确认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但因没有另行支付增值税进项税额,所以这部分属于企业的利得,要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乙公司来说,换出设备的账面价值是105万元,同时支付了补价,所以105+支付的补价10=115(万元),就是换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因为乙公司没有另行收取增值税销项税的金额,所以属于企业的损失,因此这里的增值税销项税金额和发生的清理费用都要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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