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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首经贸2009年研;中央党校2008年研]
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首经贸2009年研;中央党校2008年研]
admin
2022-09-19
58
问题
简述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首经贸2009年研;中央党校2008年研]
选项
答案
(1)概念: ①人格权,指为维护和实现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民事主体应当具备的、经法律认可对其人格要素享有利益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的基本权利,包括一般人格权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具体人格权。 ②身份权,指民事主体基于其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和资格而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包括荣誉权、亲权、配偶权等。 (2)人格权与身份权的不同点: ①权利客体上的差别。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除自然人与法人外,各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人格权内容是基本一致的,尤其是一般人格权,更是为一切自然人或团体所普遍享有。而身份权的客体身份利益则具有多元性,不同的身份权所指向的身份利益具有明显差别。 ②权利取得上的差别。人格权因自然人的出生和团体的法律人格的取得而获得,无其他前提。而身份权的取得,必须以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地位或资格作为前提,既可基于身份事实,也可基于身份行为。在以身份行为创设身份权的场合,行为人不仅要有行为能力,而且受到法律上一定的限制。 ③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人格权以权利人的生存为基础,伴随权利人的存在而存在,无期限限制。而身份权中的具体权利既可是无期限权利,也可由当事人设定权利存续期间或因当事人一定的身份行为而产生或终止。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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