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红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

admin2022-07-26  34

问题 位于县城的某筷子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进口一批优质红木用于生产红木工艺筷子,成交价格折合人民币20万元,另向境外支付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合计折合人民币1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杂费和保险费折合人民币2万元。企业按规定缴纳了关税、进口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
    (2)委托某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5 000套,双方约定,待5 000套全部售出并取得代销清单后,企业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商场。本月底尚未收到代销清单,但已收到其中3 000套的不含税货款30万元。
    (3)将4 000套红木工艺筷子按100元/套的不含税价格赊销给某代理商,合同约定,下个月的25日付款,届时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将自产红木工艺筷子1 000套在展销会上作为样品,在展销会结束后无偿赠送给参展的其他客商。
    (5)向林业生产者收购一批白桦木原木用以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并于当月领用,给林业生产者开具了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农产品收购凭证,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50万元,收购款已支付。该批原木通过铁路运输企业运往企业所在地,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3.82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将成本为20万元的原木移送给位于某市市区的一加工企业,委托其加工成木制一次性筷子,本月收回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及辅料费金额共计5万元,受托方无同类产品销售价格。本月将其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万元。
    (7)外购低值易耗品、自来水、电力,支付含税价款共计6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8)销售本企业2013年年初购进的1辆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21.63万元,该企业未放弃相关的减税优惠。购买该小汽车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20万元,本月账面净值为19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红木的进口关税税率为35%;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费税税率为5%;增值税上期留抵进项税额为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6.8
B、8.5
C、13.6
D、10.4

答案D

解析 委托商场代销红木工艺筷子的销项税额=30×13%=3.9(万元),赊销给代理商红木工艺筷子本月的销项税额为0,无偿赠送展销会样品给参展客商的销项税额=1000×0.01×13%=1.3(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的销项税额=40×13%=5.2(万元),该企业本月的销项税额=3.9+1.3+5.2=1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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