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卷一第35题)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括下列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1:一种含有防尘物质X的涂料。 权利要求2:制备权利要求1的涂料的方法。 权利要求3:应用权利要求1的涂料喷涂制品的方法。 权利要求4:根据

admin2018-06-28  37

问题 (2006年卷一第35题)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包括下列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1:一种含有防尘物质X的涂料。
    权利要求2:制备权利要求1的涂料的方法。
    权利要求3:应用权利要求1的涂料喷涂制品的方法。
    权利要求4:根据权利要求3的方法喷涂得到的一种制品。
    权利要求5:用于权利要求3方法的一种喷涂机,其特征在于有一喷嘴C能使涂料均匀分布在制品上。”
    与现有技术相比,含有物质X的涂料是新的并具备创造性,喷嘴C也是新的并具备创造性。
    请判断以下哪些结论是正确的?

选项 A、权利要求1~5具有单一性
B、权利要求1~4具有单一性
C、权利要求1~3具有单一性
D、权利要求3与权利要求5具有单一性

答案B,C

解析 A.D.《专利审查指南2010》2-2-3.1.1“权利要求的类型”中规定:“对于主题名称中含有用途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其中的用途限定在确定该产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时应当予以考虑,但其实际的限定作用取决于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本身带来何种影响。例如,主题名称为‘用于钢水浇铸的模具’的权利要求,其中‘用于铜水浇铸’的用途对主题‘模具’具有限定作用;对于‘一种用于冰块成型的塑料模盒’,因其熔点远低于‘用于钢水浇铸的模具’的熔点,不可能用于钢水浇铸,故不在上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然而,如果‘用于……’的限定对所要求保护的产品或设备本身没有带来影响,只是对产品或设备的用途或使用方式的描述,则其对产品或设备例如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不起作用。例如,‘用于……的化合物X’,如果其中‘用于……’对化合物X本身没有带来任何影响,则在判断该化合物X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时,其中的用途限定不起作用。”由于权利要求5主题名称中的用途限定对其产品本身并不能带来任何影响,因此不能用于新颖性、创造性的判断,更不能构成特定技术特征。而其区别技术特征“喷嘴C”与“含有防尘物质X的涂料”是不同的技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5与权利要求1~4之间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所以权利要求5与权利要求1~4均不具有单一性。故选项A、D错误,不符合题意。
    B.C.权利要求1~4中包括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含有防尘物质X的涂料”,故权利要求1~4之间均具有单一性,同样权利要求1~3之间自然也具有单一性。故选项B、C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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