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6题)

admin2018-07-30  25

问题 甲与乙均为丙研究所的工作人员,二人受丁公司委托利用业余时间合作研发了一种新型电池,各方未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该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应属于(    )(2012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36题)

选项 A、甲与乙
B、丙研究所
C、甲、乙和丙研究所
D、丁公司

答案A

解析 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BD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