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2-05-11
19
问题
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账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
A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9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乡镇企业甲以自有的办公大楼向银行乙抵押贷款,办理抵押时,只办理了抵押办公楼的登记未涉及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后该乡镇企业又向生意伙伴丙借资金周转,并合同约定以该办公楼所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后甲两笔借款均无力偿还因此发生纠纷。就此,下列表述
王某因孩子生病住院急需1万元人民币,其找到周某借钱。周某要求其将价值10万元的汽车以1万卖给自己,王某被迫答应了周某的要求。王某用周某的借款为孩子治好了病,周某将汽车卖给了刘某。后来,王某在朋友的建议下周某主张撤销汽车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下列属于商标侵权行为的是:()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及相关规定,认定驰名商标所应当考虑的因素包括:()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订货合同,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生产实木沙发、实木餐桌餐椅等一批实木家具,价款3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公司预付10万元,甲公司交货后3日内付15万元,5万尾款待乙公司检验后3日内付清。双方同时约定,由乙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
王某为报恩,一直抚养其牺牲战友瘫痪在床的儿子贾某。临终前,王某拟定遗嘱,将全部遗产的一半留给其儿子王亮,剩余遗产由其女儿和妻子平分。对此,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甲在国内拥有房屋一套,但其本人一直在国外居住。甲的邻居乙将该房占为己有,并将之分割为前后两部分,前面临街的一部分用作门面房从事餐馆经营,后边一部分则用来出租。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甲将一套自住房卖给乙,并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乙首付了30%的款项,双方办理了预告登记。后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好友丙担保,将该房抵押给丙的债权人丁并签订抵押担保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现丙因到期不能偿还债务,丁要求行使抵押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法庭质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下列表述中,体现人身权特征的有()。
随机试题
urorectalseptum
下列哪一项不是全科医疗的基本特征的是
A.药品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B.中包装、使用说明书C.药品标签和内包装、中包装D.药品使用说明书和外包装可以单色印刷非处方专有标识的是()。
规划现状调查时,对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分析,确定受到规划影响后明显加重,并且可能()地域环境承载力的环境因子。
按层数分类,地上十层的住宅属于()。[2014年真题]
资料(一)永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或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是集基建建设、勘察设计与咨询服务、铁路和公路投资及运营、物资贸易等业务于一体的大型国有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先后参加国内外五千余项大型工程设计与施工,经营范围覆盖到土木建筑
2010年10月,某区村民陈某夫妇擅自搭建四十余平方米的建筑,用于开设小卖部。区城管中队得知后,既没有交由规划局作出限期拆除决定,也没有通知陈某夫妇自拆,就于2010年12月6日直接将陈某夫妇的违章建筑予以拆除。陈某夫妇不服,找到城管中队质疑:为什么村里有
求.其中Ω:x2+y2≤1,|z|≤1.
HowTwoGreatConflictsHelpedtoChangeEuropeNinetyyearsagoonasunnymorninginNorthernFrance,somethinghappenedt
【B1】【B1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