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admin2013-12-08  37

问题 2009年5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于6月5日要求乙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但是乙公司迟迟没有回应。后来由于甲公司货源落空,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乙公司于2009年9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于2009年12月1日作出判决:合同有效,甲公司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应该向乙公司交付货物,并赔偿50万元损失。甲公司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称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错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二审法院受理了上诉,经过审理,认为合同有效,上诉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应该承担违约责任;但是被上诉人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对于合同的违约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故依法改判为各自承担自己的经济损失。
如果甲公司在上诉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此时一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一审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

选项 A、通知甲公司上诉,由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B、由审判长报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改判
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D、作出判决有错误的书面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答案C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63条的规定,在上诉期间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不上诉,判决生效。生效判决的错误只能按审判监督程序解决,也就是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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