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区划内是否设立业主大会的说法,错误的有( )

admin2015-04-16  62

问题 关于建筑区划内是否设立业主大会的说法,错误的有(    )

选项 A、已交付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超过总面积60%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B、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C、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设立业主大会
D、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设立业主大会
E、未建立居民委员会组织的住宅小区,可以暂缓设立业主大会

答案D,E

解析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交付使用之日起已满两年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应书面报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书面报告后的30日内,与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一起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规定,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区域只能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或者业主人数较少的,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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