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以由丙银行承兑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的汇票付款,乙后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下列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12-04-11  32

问题 甲乙签订一份购销合同,甲以由丙银行承兑的票面金额为20万元的汇票付款,乙后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现查明下列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若乙在汇票上记载“委托收款”,则戊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B、若乙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则乙对戊不承担保证责任
C、若丁已经被丙银行拒绝付款,那么戊只能向丁要求承担票据责任
D、若丁背书转让10万元给戊,则戊和丁共同享有票据权利

答案A,B,C

解析 《票据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第三十五条规定:“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但是,被背书人不得再以背书转让汇票权利。”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者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第三十六条规定:“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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