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山钢铁公司由5个子公司组成。去年,其子公司火龙公司试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其他子公司则维持原有的工资制度。结果,火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比其他子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高出13%。因此,在宏达山钢铁公司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劳动生产率。以

admin2014-11-20  32

问题 宏达山钢铁公司由5个子公司组成。去年,其子公司火龙公司试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其他子公司则维持原有的工资制度。结果,火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比其他子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高出13%。因此,在宏达山钢铁公司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劳动生产率。以下哪项最可能是上述论证所假设的?

选项 A、火龙公司与其他各子公司分别相比,原来的劳动生产率基本相同。
B、火龙公司与其他各子公司分别相比,原来的利润率基本相同。
C、火龙公司的职工数量和其他子公司的平均职工数量基本相同。
D、火龙公司原来的劳动生产率与其他子公司相比不是最高的。
E、火龙公司原来的劳动生产率和其他各子公司原来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基本相同。

答案E

解析 题干论据: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的火龙公司比没有实行这一制度的其他子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高出13%。题干结沦: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劳动生产率。选项E是尤他因的假设,否则,火龙公司原来的劳动生产率就比其他各子公司原来的平均劳动生产率要高,那么题干“实行与利润挂钩的工资制度有利于提高该公司的劳动生产率”的结论就不成立了。选项A说的是火龙公司和其他各子公司相比,原来的劳动生产率基本相同,即这5个公司原来的劳动生产率都基本一样。选项E的意思是火龙公司的劳动生产率和其他4个公司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基本相同,但具体4个公司中每个公司的劳动生产率是不一定相同的,甚至相差很大。而题干讲的是“其他各子公司原来的平均劳动生产率”,因此,选项A的断定过强,是不需要假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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