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admin2022-10-24  30

问题 哪些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选项

答案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行政诉讼: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有关司法解释对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补充性列举: (1)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2)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3)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4)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5)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2Q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行政法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