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18题)
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18题)
admin
2018-06-29
23
问题
乙女在路上被铁丝绊倒,受伤不能动,手中钱包(内有现金5000元)摔出七八米外。路过的甲捡起钱包时,乙大喊“我的钱包不要拿”,甲说“你不要喊,我拿给你”,乙信以为真没有再喊。甲捡起钱包后立即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二18题)
选项
A、甲以其他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成立抢劫罪
B、甲以欺骗方法使乙信以为真,成立诈骗罪
C、甲将乙的遗忘物据为已有,成立侵占罪
D、只能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中,择一定性甲的行为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抢劫罪、盗窃罪、抢夺罪的区别。A项:甲未对乙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乙的反抗,所以不成立抢劫罪。故A选项错误。
B项:甲虽然欺骗了乙,但是乙并未处分自己的财物,所以甲不成立诈骗罪。故B选项错误。
C项:在甲获取财物的那一刻,钱包还在乙的监视、看护下,并不是乙意识中一时丧失记忆的遗忘物,所以甲的行为不成立侵占罪。故C选项错误。
D项: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和平非暴力、非胁迫的方式拿走尚在他人占有范围内的财物的,如果承认公开盗窃,可以成立盗窃罪。由于我国刑法规定了抢夺罪,并且一直以来的观点认为抢夺罪是公开进行,而盗窃罪是秘密进行,所以对于公开进行的和平“盗取”财物同时可能对被害人人身造成一定危险时也可以评价为抢夺罪。故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1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毒贩甲得知公安机关近来要开展“严打”斗争,遂将尚未卖掉的50多克海洛因和贩毒所得赃款8万多元拿到家住偏远农村的亲戚乙处隐藏。公安机关得到消息后找乙调查此事,乙矢口否认。乙当晚将上述毒品、赃款带到后山山洞隐藏时被跟踪而至的公安人员当场抓获。乙的上述行为应当以
下列哪些行为应以职务侵占罪论处?()(2008年卷二第63题)
下列哪些选项的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2011年卷二第61题)
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2003年卷二第5题)
《刑法》规定,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仅定拐卖妇女、儿童罪。15周岁的甲在拐卖幼女的过程中,强行奸淫幼女。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08年卷二第53题)
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2009年卷二第57题)
2006年5月9日,县公安局以甲偷开乙的轿车为由,向其送达1,0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书。甲不服,于同月19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6月8日,复议机关同意甲撤回复议申请。6月20日,甲就该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0年试卷二第1
甲公司竖立的广告牌被路边树枝遮挡,甲公司在未取得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将遮挡广告牌的部分树枝砍掉,所砍树枝共计6立方米。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二第19题)
结合犯罪构成理论以及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分析,以下案件哪些不构成侵占罪?()(2003年卷二第47题)
随机试题
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出现的代谢紊乱为
A、继发反应B、毒性反应C、特异质反应D、后遗效应E、停药反应药物剂量过大或体内蓄积过多时会发生
水泥稳定类基层材料加水时间超过1h后成型,将对水泥基层材料造成的影响有()。
在范围经济的情况下,联合成本()各自的单独成本之和。
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李某杀人潜逃,民警到其老家寻访,其亲属对警察的到访非常抗拒,不愿配合。对此,民警对犯罪嫌疑人亲属做工作时的做法错误的有()。
下属情况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是()。
Readthistextaboutthegrowingdemandforconsultants,takenfromabusinessmagazine.Choosethebestsentencefromtheop
Alotofyoungpeoplefinditdifficulttogetajob,especiallyinthefirstfewmonthsaftertheyleaveschool.Thisismuchm
BillionsofyearsbeforetheSunwasborn,theMilkyWaygalaxyflickedoutitsgravitationaltongueandswallowdownatinyne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