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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年试卷三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年试卷三
admin
2012-11-11
25
问题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年试卷三第42题)
选项
A、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B、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
C
解析
本考点是历年司法考试经常涉及的重要考点,考生在复习时,对必要共同诉讼人、普通共同诉讼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相互之间的区别应熟练加以掌握,前述概念的区别请见2010年试题解析部分。
本题中,张某将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可以向张某起诉提出赔偿请求,李某的父亲也可以向张某起诉提出赔偿请求。也就是说,李某的父亲对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由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的请求权,因此,李某的父亲不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选项D是错误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重要特征在于,其既不同意诉讼中原告的主张,也不同意诉讼中被告的主张。在本题中,李某的主张与李某父亲的主张是相互独立的,也就是说,李某父亲的主张与李某所提主张没有关系。因此,李某的父亲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选项B是错误的。李某与张某之间以及李某的父亲与张某之间其实是两个民事法律关系,有两个诉讼标的,是可分的。因此,李某的父亲应当是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而不是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A项错误,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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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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