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
admin
2019-07-24
22
问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所为的下列背书行为中,无效的有( )。
选项
A、委托收款背书
B、有偿转让背书
C、再质押背书
D、无偿转让背书
答案
B,C,D
解析
票据质权人进行转让背书(选项BD)或者质押背书(选项C)的,背书行为无效;但被背书人可以再进行委托收款背书(选项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o6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于7月1日订立合同,规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恶化,无支付货款之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提出中止合同,但乙不同意。基于上述因素,甲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案的正确表述是(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建材,以自有一栋大楼在1000万元额度内为未来一年的货款设定抵押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三个月后,乙公司将其中一笔50万元的货款转让给丁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对于该50万元货款是否设定担保没有特别约定。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权转让及担保的表述
根据《对外贸易法》规定,基于一定原因,国家可以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技术的进出口,这些原因有()。
人民法院受理了甲企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接管甲企业后,乙企业向管理人提出取回破产受理前出租给甲企业的一台机器设备,经查,该机器设备已在破产受理前由甲企业转让给丙企业,已知丙企业已经支付设备价款,但该机器设备并未交付,关于该情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属于合伙企业应当解散的标准有()。
A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2012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亿元,经审计负债总额为3亿元,企业2013年之前没有担保业务。2013年A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1)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其中有1名是A公司的子公司B的董事。董事会有6人亲自出席
下列事项中,按照《合伙企业法》规定,不必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的是()。
2013年9月,A、B、C、D协商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其中,A、B、D系辞职职工,C系一法人型集体企业,其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A以劳务出资、而B、D以实物出资,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由A、B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C以货币出资,对企业债务以其出资额承担有
下列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的竣工与验收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某工程的总承包人乙公司经发包人甲公司同意,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分包给丙公司。因丙公司完成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给甲公司造成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motiveswhichcarriedpenetrationovercostslong-termconclusioncontrastsecuritiestry
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收益的风险为()。
心理咨询师使用的提问方式不包括()。对该求助者自知力的判断是()。
《普通高中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提出的新课程基本理念,下面各组选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①构建共同基础,提供发展平台;②提供针对课程,适应个性选择;③倡导积极主动、勇于探索的学习方式;④注重提高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⑤发展学生的数学思维能力;⑥与时俱进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序性来自内在的运行要求和外在的()两个方面。
为了研究两种教学方法的效果,研究者选择了七对智商、年龄、阅读能力、家庭条件相近的儿童进行实验,结果见下表:根据上述资料,回答:(1)能否认为新教学法优于原教学法(α=0.05,t分布表附后)?(2)如果将配对样本数增加一倍,对I类错误和
材料1传统安全威胁犹如挥之不去的梦魇,非传统安全威胁则像“达摩克里斯之剑”在全球范围内高悬。在阿富汗战场取胜后,美国又将战争之剑指向伊拉克,准备打第二场“海湾战争”,企图通过“打伊拉克、倒萨达姆”重塑中东格局,主导中东事务,控制海湾石油。目前,战与和正处
[*]
Somepeoplearefriendlydrunks,whereasothersarehostile,potentiallyposingadangertothemselvesandothers.Thedifferenc
A、Hisnoteswereneverfound.B、Hisnoteswerelefttohissons.C、Hisnoteswerefoundbyotherviolinmakers.D、Therewereno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