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24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24题)
admin
2021-08-04
35
问题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2011年卷一24题)
选项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答案
D
解析
本题为选非题。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属于人民的国家政权本质,决定了建立一套使人民能够形成统一意志,集中统一地行使国家权力,从而既有民主又有集中的政治制度也就极为必要。在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这样的政治制度。总之,选项A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第96条第1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故选项B说法正确。我国现行《宪法》第5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据此,选项C说法正确。
我国现行《宪法》第3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据此,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即地方各级人大)对人民负责,而非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故选项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说法错误。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非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均进行监督,故选项D“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接受其监督”的说法也不严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k2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仲裁协议效力确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关于国内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事诉讼法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提起中,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不包括下列哪项情形?()
T市是国家著名的旅游城市,拥有诸多5A级景区,每年游人如织。2017年,蒋某在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T市郊区建立了R化工厂,R排除的诸多废弃物污染了T市的旅游景观,造成T市水源和植被的大量破坏。现有关主体欲对R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成某在某超市S购买酸奶饮用后腹痛不止,于医院治疗后支付2000元医疗费用。后成某发现该酸奶系过期食品,于是向法院起诉某超市,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费用。在诉讼过程中,法院的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甲有借条证明乙欠其1000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未果,遂将乙诉至人民法院并申请保全。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情况并不紧急,遂于受理申请后第3日作出保全决定:将乙家中新买的价值10000元的笔记本电脑扣押。乙不服提出了复议申请并要求暂停执行保全措施,法院受理了该申
2016年2月15日,国际银行和厚泰公司、晓升公司三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国际银行给厚泰公司贷款80万港元,晓升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三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后,国际银行依约给厚泰公司发放80万港元的贷款。贷款到期后。厚泰公司未依约还款付息,晓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2014年卷一61题)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在一定情形下,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应当责令下级法院执行或者变更执行法院。下列选项中,哪一种情形不符合法定执行监督条件?()
随机试题
室外配电线路当()时,应采用电缆。
护肩路基的高度一般不超过()m。
在沉箱重力式码头施工中,沉箱安放就位填充完毕后,后方抛石棱体及倒滤层应从墙后开始抛填,是为了()。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相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2×18年1月1日发行了50万份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总额为5100万元,发行费用为4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3年,自2×18年1月1日至2×20年
委托服务管理型企业只有()。
无论是古代的邮驿系统,还是现代的邮政系统,书信从寄信人到收信人手中,都需要经过一个时间、空间的旅行,它的特点是慢。而这种慢又_________了人们的情感体验方式和书信体验方式。正是因为书信的___________,古人的时空感知才变得遥远而漫长,而等待、
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形包括哪些?
《韩非子》载:“上古之世,民食瓜果蚌蛤,腥臊恶臭,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我国懂得“钻燧取火"的远古居民相当于()
委托发明协议对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没有约定的,该权利属于()。
以下属于网络管理协议的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