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dmin2022-12-29  38

问题 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一项技术,合同中未约定权利归属。该项技术开发完成后,甲、丙想要申请专利,而乙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选项 A、甲、丙不得申请专利
B、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乙、丙共有
C、甲、丙可申请专利,申请批准后专利权归甲、丙所有,乙有免费实施的权利
D、甲、丙不得申请专利,但乙应向甲、丙支付补偿费

答案B,C,D

解析 《民法典》第860条第3款规定,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合作开发完成一项技术,甲、丙想要申请专利,乙不同意申请专利而主张通过商业秘密来保护,因此,甲、丙不得申请专利,故A选项说法正确,B、C、D选项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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