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通过招标确定甲建筑公司为其施丁建造跨海大桥,乙研究院为工程设计人。该桥施工完毕后,在举行开通典礼时,突遇狂风暴雨,一桥墩垮塌,砸中一艘正在桥下经过的游船,船上游客丙、丁当场死亡。经查,丙、丁分别是本市居民和外省农民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dmin2021-06-28  32

问题 某市政府通过招标确定甲建筑公司为其施丁建造跨海大桥,乙研究院为工程设计人。该桥施工完毕后,在举行开通典礼时,突遇狂风暴雨,一桥墩垮塌,砸中一艘正在桥下经过的游船,船上游客丙、丁当场死亡。经查,丙、丁分别是本市居民和外省农民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甲建筑公司与市政府应对桥墩垮塌造成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B、若查明桥墩垮塌是因为乙研究院设计缺陷所致,则甲建筑公司与市政府可以免责
C、丙、丁的死亡赔偿金应按不同标准确定
D、丙、丁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同一标准确定

答案A,D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252条,建筑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没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甲建筑公司是桥墩的施工单位;市政府是桥墩的建设单位,故A选项说法正确。
    根据《民法典》第1252条,建设单位、施丁单位承担的是严格的无过错责任,只是赔偿后可以向存在着建筑设计缺陷的乙研究院进行追偿,而不是免责。故B选项说法错误。
    根据《民法典》第1180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故C选项说法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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