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别刑法的是( )
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别刑法的是( )
admin
2019-08-03
24
问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特别刑法的是( )
选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C、《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D、环境保护法中关于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答案
C,D
解析
刑法的形式又称刑法的存在形式,或者表现形式、形式渊源。刑法分为广义刑法和狭义刑法。广义刑法是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既包括刑法典,还包括单行刑法以及附属刑法。狭义刑法即指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一对概念是普通刑法和特别刑法。普通刑法就是指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是狭义刑法、普通刑法,因此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司法解释,无论是立法解释,还是司法解释,都不是刑法的表现形式,而是为了正确理解、适用法律,而对刑法的含义进行阐释,因此B错误。特别刑法是指适用于特定的情况的刑法,当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条文时,应适用特别刑法优于普通刑法的原则,在我国即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单行刑法,是指规定某一类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法律。目前我国仅有一部生效的单行刑法,即1998年12月颁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因此C正确,当选。附属刑法,是指在非专门刑事法律中附带规定的一些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刑罚的条款。如在海关法、环境保护法、票据法中规定的有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附属刑法没有对犯罪与刑罚的新规定,全部都是重申刑法典的内容,因此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c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有仇,某日,甲叫自己的朋友丙帮助自己去报仇,丙同意。甲、丙找到乙,乙见势不妙,赶紧驾车逃跑。甲、丙驾车紧追不舍。甲为了能拦截乙的汽车而超速行驶。但是由于车速过快,汽车行至一急转弯处时,刹车不及时,撞到路边的水泥墩,甲、丙受重伤,并将路边行走的丁撞死。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试论共同犯罪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关系。
简述代物清偿的条件。
甲15周岁,从事的下列行为中,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的是()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民法平等原则内容的是()
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黄某经营一店铺,由于经营不善,欠他人债务6000元。黄某在临死之前立自书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4000元均等地分给了独子和一个老朋友,二人均表示接受。那么,关于黄某6000元债务的清偿,表述正确的是()。
潘某与刘某相约出游,潘某在长江边拾得一块奇石,爱不释手,拟带回家。刘某说,《物权法》规定河流属于国家所有,这一行为可能属于侵占国家财产。关于潘某能否取得奇石的所有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甲明知自己的枪法很差,但为了杀乙,也顾不了那么多,遂从100米外向乙开枪,没想到居然打中了乙,致乙死亡。此案中甲杀害乙的罪过形式是()
随机试题
A.心尖区出现Ⅳ级收缩期吹风样杂音伴震颤B.发病6个月后心电图ST段持续抬高C.胸骨左缘第4肌间响亮的收缩期吹风样杂音伴震颤D.发病后3天出现心包摩擦音E.交替脉
中年男性,肥胖,近来体重略有减轻,无明显“三多”症状,空腹血糖7.8mmol/L。诊断考虑()
天津拥有黄崖关古长城、大运河(天津段)2处世界文化遗产。()
有群众对于社保部门办事大厅的办事流程和办公人员的服务态度不满意。吵闹着要投诉。假如你是办事大厅的工作人员。你如何解决?
政策性银行也称政策性专业银行,他们不以盈利为目标。()
在共产主义社会,个人消费品的分配方式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其物质条件是
WhatisSaffoaccordingtohimself?
Fiftyvolunteerswerealphabeticallydividedintotwoequalgroups,GroupAtoparticipate【C1】______a7-weekexerciseprogram,a
WalterAdamsonis
Mostofthemeetingsorgatheringsareheldinhotelsorrestaurants.Butaterriblephenomenonhasarousedmuchconcern,which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