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一次全部通过航空运输将一批汽车交付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因运输问题需要分两批交付该批汽车,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甲公司仅将部分汽车运至乙公司所在地。经查,乙公司收到该批汽车后并不出售,而是存放在仓库里,准备参加某次展览。甲公司第二批交付汽车的时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一次全部通过航空运输将一批汽车交付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因运输问题需要分两批交付该批汽车,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甲公司仅将部分汽车运至乙公司所在地。经查,乙公司收到该批汽车后并不出售,而是存放在仓库里,准备参加某次展览。甲公司第二批交付汽车的时
admin
2022-01-27
18
问题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一次全部通过航空运输将一批汽车交付给乙公司。后甲公司因运输问题需要分两批交付该批汽车,在合同履行期到来时,甲公司仅将部分汽车运至乙公司所在地。经查,乙公司收到该批汽车后并不出售,而是存放在仓库里,准备参加某次展览。甲公司第二批交付汽车的时间早于展览的时间。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乙公司得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但得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D、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并不得要求甲公司承担因此而增加的费用
答案
2,4
解析
本题涉及部分履行问题。依《合同法》第?2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本题中,甲公司部分履行并不损害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不得拒绝接收货物,但可要求甲公司承担因部分履行给乙公司增加的费用。同时,依《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甲公司未与乙公司协商,即部分履行合同,虽不给乙公司造成损害,但仍然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qbx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张某诉江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判决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江某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李某享有20万元的到期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在执行程序中,下列哪些情形下可以提出异议?()
下列情形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的是:()
下列关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终结执行和恢复执行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对于因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启动的再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在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过程中,被告甲的儿子突然提出甲患有精神病,应当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就甲的主张法院的下列处理中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特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关于仲裁案件的审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随机试题
IgG分子经木瓜酶分解为结合抗原的2个______段和1个可活化补体的______段。
结核菌素试验时,72h后结果判断为阴性,其局部肿结直径范围为
仅限短期使用,长期使用可增加死亡率的非强心苷类正性肌力药物为()。
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有()。
()是一种通过形成新旧信息间的附加联系,使信息更有意义,从而促进对新信息的理解与记忆的策略。
【2010年江苏省第40题】甲、乙两人同时从A、B两地出发相向而行,甲到达B地后立即往回走,回到A地后,又立即向B地走去;乙到达A地后立即往回走,回到B地后,又立即向A地走去。如此往复,行走的速度不变,若两人第二次迎面相遇,地点距A地500米,第四次迎面相
在近现代科技的发展中,技术革新从发明、应用到推广的循环过程不断加快。世界经济的繁荣取决于新产业诞生的连续不断的技术革新。因此,产业界需要增加科研投入以促使经济进一步持续发展。上述论证基于以下哪项假设?Ⅰ.科研成果能够产生一系列新技术、新发明。
宪法的修改,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
通信子网规划设计中有几个因素要考虑,下面(20)不是要考虑的因素。目前广域网主要以(21)为主。
关于电子商务,以下哪种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_。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