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89题)

admin2013-11-05  32

问题 甲公司因遗失汇票,向A市B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公司向B区法院申报权利。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09年真题试卷第89题)

选项 A、对乙公司的申报,法院只就申报的汇票与甲公司申请公示催告的汇票是否一致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权利归属的实质审查
B、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
C、乙公司申报权利时,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D、乙公司申报权利成立时,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2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后,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申请人或者申报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民诉意见》第23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从以上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本题,对于乙公司的申报,法院通知甲公司察看乙公司申报的汇票,只就其一致性进行形式审查,不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庭调查与辩论,不进行权利归属的实质审查。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乙公司申报权利成立时,A市B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故D选项正确。《民诉意见》第234条规定,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结合本题,乙公司申报权利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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